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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经偶尔码字 人生最高准则 看心情

诚不我欺 四十二



正好坐动车无聊,今儿双更好了。连着四十一看也是可以。大概背景设定是两个人一起在巴黎念书吧。






正是巴黎草长莺飞季节。

阿诚在等明楼下课,一边在买千层蛋糕的队伍里张望。

明楼和几个同学告别就走阿诚这边来。「怎么又吃这个?吃上瘾了?」

阿诚瞪他一眼「我一会去图书馆。就随便先吃点。说好了啊!等会我买的你一口不许吃!」

明楼摊手一笑「好稀罕似的。我等会和你一起去吧」

「行」

明楼来图书馆无事,随手找雨果看。阿诚因为有经济题目的论文要写,在桌子上抱了好几本书,在另一张纸上抄抄写写。

明楼看着他认真的样子,只觉得白驹过隙时光荏苒。昨天好像阿诚还是一个小小的把他要的书紧紧抱在胸前的孩子,今天这一脸专注,其下又是怎样一片胸中丘壑。

「你老看我干嘛!」

明楼一笑「心里有鬼。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」

阿诚不置可否摇头继续埋头写,不一会再起身去拿书。

明楼跟着他去。

两个书架对面而立,阿诚靠在一边书架,目光一排排找对面架子上要的那本。明楼站他对面,比较放松的伸了一只手靠着阿诚那边的架子撑住自己身体。

阿诚稍微闪开一点,目光移到另一边去找,明楼另一只手也伸出去,就把阿诚圈在自己两边手臂里。

「你干嘛?我找书呢」

四下无人,明楼禁锢着阿诚,人慢慢靠近他,鼻子贴到他的鼻子,嘴唇擦着他的,却没有再进一步动作。

毕竟还是在公共场合,阿诚一下子慌了,却又无法后退,整个人只觉血气上涌很快红了脸。

明楼很满意看到阿诚害羞的反应,无论多少次。

爱情到后面,日日面对一人,新鲜感不会再有。所谓新鲜感,应该是和这个你烂熟的人一起去做很多新鲜的事。

明楼撤开手,阿诚急匆匆拿了要用的书逃回座位。

阳光就从落地窗照进来,阿诚略眯着眼睛往阴的地方挪了一点。

「坐到我这里吧」

阿诚把书挪过来,坐在明楼旁边,右手还在涂写。

明楼把阿诚放桌上的左手拿过来,在阿诚手掌上划拉字。

「痒死了。别闹」

明楼玩心大起「我划个字嘛你看你猜不猜的出来」

阿诚只好扭过头不看他,手乖乖给他划,一边觉着痒想缩回手又被明楼摁着。

「猜不出来」

「诚」

「我的那个诚字?」

「对」

阿诚红着脸抽回手,吐槽了一句「多大人玩这个」

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会觉得他的名字是全世界最美好的字眼,只觉得念着他名字都口舌生香。

那时候老师教阿诚写字。阿诚晚上回来是要练的,起初笔画歪歪扭扭,明楼看着好笑。那日翻阿诚练字,找到压在最下一张,密密麻麻写的都是明楼两个字。两个字写的总归要比其他字好些,大抵是花功夫专门练这两个。

阿诚觉得这两个字代表,所有至高无上的美好,写的时候花了力气和心思。

明楼找他说「阿诚。我的名字你是写的很好看了。其他字也是要练的」

阿诚红着脸点头。

卡尔维诺说,如果不充满力量的保持自我,就不可能有爱情。

明楼说不明白为什么会对阿诚渐生情愫,并且时至今日如此长情。

一见钟情总是容易。难就在于永远保有那时候一眼的悸动。

阿诚骨血里融着明楼这么多年各种循循善诱。他可以说是,被明楼这么从深不见底黑暗里这么抱出来的一个人。

你带着我见了光。我大概就不能辜负你,总要用你给我的光去点亮更多未知的人生。我在旷野漂流,而漂流的尽头,就是你在岸边伸出的手。

好的爱情关系里,最忌两个人失去自我。

阿诚当时只是觉得自己是来巴黎照顾明楼生活起居。明楼威胁他不去大学念书就滚回上海去。

「不是叫你过来混日子。期末成绩不好看,你就回上海去。我不要你照顾」

阿诚惶恐的答应,一方面是真怕明楼把他赶回去,一方面是感激明楼给他这么一个念书的机会。

喜欢你,当然,各种程度的,希望你和我一起变得更好。


阿诚看了一下午书,累到丢了笔,趴桌子上休息。

明楼合上自己正看的书,摸他头发。「就吃个蛋糕饿不饿。一起去吃东西吧。什么破论文啊!别写了」

「我哪敢!这论文占期末考三成呢!我不想被你赶回上海去!」

「你不吃东西饿出胃病来我才要把你赶回上海。走吧」

阿诚到柜台办了几本书的借阅,就和明楼走出来。

阿诚问他「我期末考真挂了怎么办?」

明楼头也不回走前面「你挂了?我去找你导师吵架!你都挂了别人怎么办?」

「大哥你能不能正经点!」

「你怕什么。不会真怕我不让你待巴黎吧?」

阿诚知道明楼一向言出必行,点了点头。

「你走了谁给我烫衣服?别想七想八。」

阿诚快步走上去和他并排调笑道「我好像听明白了。你就承认你是个生活残废好了,离不开人照顾的」

「离了别人好说。离了你不行。」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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